國家知識產(chǎn)權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專利商標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辦理期限救濟事項適用范圍的通知
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,為切實保障專利、商標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中國國家知識產(chǎn)權局于2020年1月28日發(fā)布第350號公告,明確當事人因受疫情影響延誤專利、商標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事務辦理期限的救濟程序,該公告適用于所有受疫情影響的國家和地區(qū)的當事人。受疫情影響的當事人可按照第350號公告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(xù)。
附件:關于專利、商標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受疫情影響相關期限事項的公告(第 350號)
國家知識產(chǎn)權局
2020年3月27日